山西多举措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太原9月19日电 (记者 王惠琳)1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从师德建设、培养培训、管理改革、教师待遇、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政策举措。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出台的第一个专门面向教师队伍建设的里程碑式政策文件。

  近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22方面的政策举措,明确了到2022年、2035年山西在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方面的目标任务,并针对山西教师队伍存在的党的领导弱化、培养水平不高、专业能力不强、管理体制机制不顺、地位待遇亟待提升等突出问题提出具体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施教师队伍党建提升计划、师德建设行动计划、乡村教师培养计划、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型双师型教师建设计划、高校教师激励引领计划、中小学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计划、教师地位待遇提升保障计划等“八项计划”。

  在支持师范院校发展、提升师范教育保障水平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将现行师范专业生均基本支出拨款标准提升到全省平均水平的1.3倍。该政策将为山西省师范教育每年新增投入2亿元左右。通过教师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普通高中教师学历逐步提升至研究生。

  在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省“特岗计划”,每年招聘1000名优秀大学毕业生补充到艰苦偏远山区的农村寄宿制学校和教学点,确保乡村教师队伍质量和常态补充。该计划服务期3年,每年省财政安排工资性经费9480万元,3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入编。同时,在培养乡村“一专多能”乡村教师方面,支持各地与高校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期服务等方式进行培养。

  在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落实放管服要求和体现增加知识价值导向分配政策,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和扩大高校收入分配自主权,赋予高校“一事一议”引进顶级人才自主权和“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和“三晋学者”组建团队自主权。

  在提高教师待遇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要求各地在核定中小学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在制定机关绩效考核奖励方案时要同步考虑中小学教师的绩效工资,并按照不低于500元/月的标准安排中小学班主任津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在提高教师地位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完善中小学教师体检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级教师评选。同时,为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彰显对教师职业的尊重和厚爱,提出按规定开展教师表彰活动,适时对教育世家、教育名家、教学专家、教育慈善家等进行评选表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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